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八部门于近日联合召开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集中清理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
发现网络制售假劣食药品 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中美商贸联合会公布的数据,世界上68%的假药是通过网络销售的。当前我国互联网已达6亿用户,违法分子利用网络覆盖广、传播快的特点,不断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将集中清理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将围绕整治重点,监督各类网站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清理违法广告。
此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网络动态监测,及时发布互联网购药警示公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进行曝光,并联合通信部门依法查处。发现利用网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一律将涉案线索和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3年查处违法广告110万余条次
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已经把违法广告列入重点整治内容,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据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013年监测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110万余条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590期,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187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672次。联合通信等有关部门对监测发现的2681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虚假信息的网站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